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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欢迎阅读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zgjcbw.com网站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下称"服务")。
1. 接受条款
通过首页进入zgjcbw.com网站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谁可使用zgjcbw.com?
"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员。
3.您的资料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 (全部或部份地) 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或您未在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或再次登录网站,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
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
您确认,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4.1 注册义务
如您在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注册,您同意:
(a) 根据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所刊载的会员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
(b) 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以任何形式使用。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本公司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4.2 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
(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立即通知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5. 终止或访问限制
您同意,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 终止您的"服务"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 或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和丢弃您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的"您的资料"。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您同意,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终止您使用"服务"之措施可在不发出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实施,并承认和同意,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立即使您的帐户无效,或撤销您的帐户以及在您的帐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和/或禁止您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服务"。帐号终止后,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没有义务为您保留原帐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
此外,您同意,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会就终止您接入"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第7、8、9和16各条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6. 违反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i) 您违反本协议;
(ii) 本公司无法核实或鉴定您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或
(iii) 本公司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公司用户或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网站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倘若发现您从事涉及本公司网站的诈骗活动,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暂停或终止您的帐户。
7. 服务"按现状"提供
本公司会尽一切努力使您在使用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的过程中得到乐趣。遗憾的是,本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为此,您明确理解和同意,您使用"服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服务"以"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基础提供。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明确声明不作出任何种类的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於适销性、适用於某一特定用途和无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保证。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下述内容不作保证:
(i)"服务"会符合您的要求;
(ii)"服务"不会中断,且适时、安全和不带任何错误;
(iii) 通过使用"服务"而可能获取的结果将是准确或可信赖的;及
(iv) 您通过"服务"而购买或获取的任何产品、服务、资料或其他材料的质量将符合您的预期。您从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通过或从"服务"获取的任何口头或书面意见或资料,均不产生未在本协议内明确载明的任何保证。
8. 责任范围
您明确理解和同意,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i)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ii) 因通过或从"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产品或服务;
(iii) 未经批准接入或更改您的传输资料或数据;
(iv) 任何第三者对"服务"的声明或关於"服务"的行为;或
(v) 因任何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包括疏忽。
9. 赔偿
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您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赔偿给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0. 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购买和任何产品以及提供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1. 无代理关系
您与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2. 链接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13. 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您而言,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
14. 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15. 转让
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16. 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您和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全部协议,规定了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取代您和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先前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17. 仲裁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北京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您或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仲裁进行期间,可向北京市地区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为保护您或北京金河广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权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临时或初步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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